4月6日上午,市政协组织召开《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送审稿)》立法协商会。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张叶飞,市政协社法委、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负责人和相关政协委员等参加立法协商会。

       2016年我市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成为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21年通过竞争性评审成为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近年来,我市在海绵城市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虽取得良好发展,但对比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先进做法,距离“示范中的示范”仍存在差距。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对我市坚定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争创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中的示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协商会上,市司法局通报《条例(送审稿)》审核阶段工作情况,市住建局作起草情况说明。《条例(送审稿)》共六章五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支撑、法律责任、附则。与会委员围绕《条例(送审稿)》制定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张叶飞副主席对此次立法协商会议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委员发言准备充分、有激情,提出的意见建议专业中肯,相关职能部门与委员互动热烈。他说,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在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方面的重要实践创新,也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改革探索。主要表现在: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要求,是基于宪法法律的规定,是基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需要。此次制定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探索力度大、立法调研实、可操作性强。进一步完善立法要做好三个“更好地结合”,将立法与改革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将立法与解决问题更好地结合起来,将立法与借鉴经验更好地结合起来。他希望,要争取在“务求三个效果”上下功夫,发挥人民政协参与立法协商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一是务求助力立法高质量,二是务求协商建言精准性,三是务求凝聚共识实效性。(社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