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应有情况、有分析,尤其应该尽量做到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提案质量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反映大事。这是“有情况”的主要点。要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围绕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及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体现出提案者的参政议政水平。

(2)言之有据。这是有“分析”的体现。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有其严肃性。言之有据,须有调查研究作基础,应避免“即兴之作”或信手拈来的“听说”、“据反映”之类。

(3)案情清楚。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如果主要情节不清,问题就无法解决。因此,须事实明确,言之有物,并力求开门见山,语言简洁,说理充分,判断正确,避免笼统、空洞。

(4)建议具体。这是使提案能否采纳的关键。因此,必须针对案情,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力求具体和可行,缺乏可行性的建议,意见再好,也难以落实。

(5)一事一案。这是方法问题,如果一案多事,一是情况难于说清,二是无法确定承办单位,有时只能作来信处理。

(6)书写工整。体现了提案的严肃性,也是存档和提案处理工作的要求,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会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贻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