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市十三届政协第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委的十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政协优良传统,切实履行好政协职能,现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制订以下15项规定: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视察,提高工作质量

1、加强调研、视察工作的针对性。要精心选择调查研究课题和视察内容,找准服务发展大局、服务民生福祉的关键点、切入点。每年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政协自身特点,提出重点调研课题,重点视察原则上两个月一次,经主席会议确定后组织实施。调查研究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科学建言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对策,提出科学管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重点视察要充分发挥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提出有利于促发展、惠民生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2、加强统筹协调工作。要加强对调研、视察等活动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的沟通,避免调研题目的重复和调研时间、地点的过于集中,市政协领导不在短时期内集中到一个地方调研。开展调研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加强与党派团体和市(县)区政协的合作,使调查研究工作体现整体效应和政协特色。

3、减少调研、视察参加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各项调研和视察活动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和工作人员。重点视察和重点情况通报会参加对象原则上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专兼职副秘书长、研究室和专委会主任,相关专委会驻会副主任,有关政协委员,工作人员不超过3位。调研活动和专委会专题视察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分管主席,相关专委会主任、驻会副主任和有关处室工作人员,主席和秘书长选择重点参加调研和视察,可邀请有关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同志参加,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调研、视察活动均安排集体乘车,不超过2辆面包车。

二、进一步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

4、严格控制会议、会期和会议规模。除政协章程规定的例会外,由市政协和政协各部门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须经主席会议协商确定,列入工作计划,其他会议、活动须经秘书长统一协调。特别重要的会议、活动,须报中共无锡市委批准。市政协各部门到基层举行的会议要严格按计划安排,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搞。除市政协全体会议,其他各类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5、报告、讲话力求短而精。领导讲话、委员发言要讲短话、讲真话,讲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话,力戒空话套话、泛泛而谈,防止脱离实际。政协委员在各类会议上的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为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合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质量。

6、严格控制出席非市政协举办的活动。除市委安排和政协、统战工作需要,确有必要参加的重要活动外,市政协领导一般不出席其他部门、单位和企业举办的庆典、表彰、奠基、论坛等活动,如需出席须经过秘书长统一协调。

三、精简文件材料,改进宣传报道

7、严格文件审批。以政协无锡市委员会和市政协党组名义下发和需要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文件,须经市政协主要领导审批;以市政协办公室和市政协机关党委名义下发的文件,须经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批;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稿件,须经分管秘书长或研究室主任审阅后报送。市政协各部门不得未经批准以机关名义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请示、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材料,严禁多头报送。

8、减少发文数量。大力提倡无纸化办公,充分发挥市政协电子政务办公系统的作用。除市政协领导外,机关内部发文一般不再印制纸质文件,均通过办公系统发布。要精简发文形式,控制发文范围,减少发文份数; 对已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已作出安排部署、已明确任务的, 一般不再发文;对已经在会前印发的材料,如无重要修改,会议期间一般不再印发。

9、精炼文稿内容。文字材料要力求精炼,文件和讲话稿均应减少一般性论述,不讲空话、套话,做到主题突出、文风清新、文字精练、意尽文止。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建议案、调研报告、建言献策、社情民意等材料,要主题鲜明、问题说清、建议可行、条理清晰、言简意赅。

10、改进宣传报道。要重点做好市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列入年度计划的、市政协开展的其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点视察、重点提案督办的宣传报道。要突出宣传政协的履职成果、委员的履职风采。对市政协领导参加的调研活动、专题视察活动、接待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和召开的座谈会、学习会、研讨会等,一般不作新闻报道,由市政协网站酌情发布信息。

四、坚持勤俭节约,规范出访、接待工作

11、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高级饭店和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宾馆饭店召开会议,市政协组织的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一般性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政协机关或其他机关会议室召开。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各类会议、活动一律不摆放花草、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一般性会议不制作非纸质材料袋,不发笔和笔记本。各类会议、视察、调研活动一律不安排警车开道,不张贴欢迎标语,不安排基层领导迎送,不宴请和发放礼品,如确有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

12、规范出访活动。市政协领导因公组团出国(境)访问,要严格按市有关规定列入年度计划进行报批,不安排临时出访。市政协领导和办公室、研究室、各专委会组织赴国内其他城市学习考察,要认真执行《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管理的贯彻意见》(锡政协发[2012]21号),要列入市政协年度安排计划,严格报批程序,严格规范。学习考察要紧密结合有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调研课题和政协工作的需要,要有成果,形成文字材料。要从严控制出访人员,一般不超过7人,出访时间服从工作需要,注意交叉安排。出访团组要严格控制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

13、简化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接待上级和外地政协考察团,以及其他重要因公来访客人要热情周到、务实节俭,突出地方特色,杜绝铺张浪费,不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五、坚持廉洁从政,保持良好作风。

14、始终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遵纪守法、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15、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协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处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十项规定,以及本规定,结合工作的推进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贯彻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该纠正的要及时纠正,该严肃处理的要严肃处理。要根据市委要求,按期上报有关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