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事实上,对于农业农村发展而言,乡村振兴本身就是一场深刻变革,必须打破固有思维定势和传统路径依赖,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为无锡乡村振兴增添活力、增强动力。
“搞活农村经济,亟须加快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使乡村旅游有更多的资源,农民能享受到土地增值收益。”蒋军民委员说。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较快,不少农民通过进企业务工、上学等途径住进了商品房,原先的宅基地、农房就闲置下来。另一方面,不少乡村要发展乡村旅游,亟须增设农家乐、民宿配套设施,却又面临无地、无房可用的尴尬境地。他认为,当前要尽快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确权、登记,使产权明晰,让民宿旅游建设方放心投资; 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农户通过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还亟须健全相关机制,推动相关机构对宅基地进行合法评估,使流转加强法律和制度性保障。当前宅基地流转按合同法最长期限不超20年,让部分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民宿经营者放不开手脚,建议适当延长流转时间。
现代农业实现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才能提质增效,这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仅靠农业企业自有资金远远不够。高蕴珺委员建议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扩大融资渠道。惠山区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8年累计贷款金额8.8亿元,较2017年末新增3.78亿元。但范围太窄,广大农民仍享受不到政策红利。而受政策限制,农庄的农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作为“沉睡的资产”,无法用于融资。她建议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在扶持“三农”中发挥领头羊和主力军作用,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贷款实施细则,让更多农户获得更多资金活水; 银行加强建设农村土地市场的评估、配套等机制,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对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贷效率。对具备“优、特、精、新、奇”等优势的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要给予适度倾斜。
缪纪良委员也谈及农村金融改革,他认为可以在农村信用贷款上多做尝试。比如村级好的项目、合作社可由村书记进行信誉担保,为需要发展的农村主体赢得更多的流动资金。“还要建立健全农地金融制度。”缪纪良委员建议。通过农地使用权的抵押来融通资金,满足农地开发利用和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村级建立强有力的乡村发展平台,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金融机构则要根据地方特色量身定制产品;还可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如阳山水蜜桃、宜兴水产养殖等,列出产业白名单,对其进行优先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