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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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驾驶、车窗抛物威胁公共安全[]

    随着无锡私家车数量的急剧上升,车窗抛物等不文明现象给城市形象和道路安全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多名委员关注文明驾驶,在提案中对如何杜绝车窗抛物建言献策。

  加大“车抛”处罚力度

  委员徐新宇、吴春林、黄惠萍在联名提案中提到,近年几次出现环卫工人在作业时被汽车撞击身亡的新闻,给我们警示:需对车窗抛物的不文明现象引起重视,避免这种悲剧再次发生。委员们称,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违者驾驶员和乘车人将分别处以50元和20元的罚款,如果因抛撒物件造成其他交通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建议:无锡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和乘车者文明驾车、文明乘车的意识;倡议司机们在车内准备垃圾袋;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扣分的事项或增加处罚的金额;另外,将车窗抛物纳入个人诚信档案;政府出台举报奖励政策,鼓励市民抓拍违法行为,并将拍下的摄像或者照片转交给相关执法部门向社会曝光。

  全社会对“车抛”曝光

  委员黄文成、阚卫红、周玲、周青、张昭在提案中也提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关于机动车车窗抛物的规定。他们认为,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取证难等原因,这项规定很难执行。车窗抛物就像“中国式过马路”一样,折射出当今社会人们的行为素质和文明程度。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在加强宣传交通法规基础上,建立车窗抛物举报和监督平台,行车记录仪、电子警察、录像、手机、相机等,均可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记录,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方式进行投诉和曝光,对于举报者进行鼓励或奖励。另外,加大对车窗抛物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车窗抛物行为实施处罚,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扣留车辆、驾照扣分等处罚。

  推广公益“车内环保袋”

  民革无锡市委还提出了在无锡市推广“车内环保袋”的集体提案。委员通过随机走访,发现目前无锡市私家车普遍未自备车内垃圾袋,绝大多数车主有过“车抛”行为。同时委员们在多个推广“车内环保袋”的城市也发现几个问题,一是普通塑料袋作为车内环保袋既不美观,也不方便实用;二是推广方式仅靠政府行政干预,效果仅能维持一段时间。为此,委员们找到江南大学设计学院,设计了一款新型“车内环保袋”——外观美观大方、装置轻巧便捷,可吸附车内甲醛,还具有广告投放模式,可实现引入社会资源市场化运作,让车主免费领取环保袋。
  建议:由政府牵头出租车公司率先在城市公共出租车内安装“车内环保袋”;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车内环保袋”推广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赞助公益环保袋项目,参与“车内环保袋”制造和环保袋广告投放,实现无锡城市面貌、企业公益形象、市民环保与健康三方收益。(转载于《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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