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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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安置社区应加快建立社居委[]

  随着我市城市化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不断深入。我市近三年新建拆迁安置小区132个,其中已建社居委的30个,就近并入社区管理的小区93个,还有6.8%的小区尚未纳入社区管理。市政协委员陈奕认为,社区管理和服务介入的时间越早,越有利于拆迁安置小区建居工作的开展。
  陈奕认为,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社区应加快实施建居工作,在体制、模式、服务理念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实施意见,使安置小区居民一入住,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和管理,从一开始就将安置小区的社区管理纳入轨道。他建议要制定建居规划,根据目前我市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集中安置区域规模、人口数量、服务和管理半径等因素,按照相对独立、边界清晰、便于管理服务等原则,确定建居规划;要完善社区用房,建议建设、房管部门对已建安置小区,整合现有资源,因地制宜落实社区用房;要理顺户籍关系,做到人户一致,为居委选举奠定基础,也可使居民在居住地就可以享受到低保、社保等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同时要健全经费保障,逐步提高公共财政对社区工作经费的分担比例,加强公共财政向社区倾斜的力度,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建设和服务投入增长机制。(大会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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