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是交通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机动车停车管理是文明城市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百姓民生、城市形象、稳定发展。2007年市政府制定的《无锡市市区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对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秩序,提高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与促进作用。但城市发展又带来新的停车问题和挑战,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加以引导和规范。

       11月23日,市政协组织召开《无锡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送审稿)》立法协商会。市政协周敏炜主席,刘玲副主席,王鸿涌秘书长,市政协社法委、民革无锡市委、农工党无锡市委、市司法局、市城管局负责人、相关部门单位和政协委员、市政协法律事务咨询组成员等参加立法协商会。

       协商会上,市司法局负责人发言,市城管局对《无锡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送审稿)》作起草情况说明。《停车场管理办法(送审稿)》共六章三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建设、使用管理、收费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民革无锡市委、农工党无锡市委负责人和相关政协委员、市政协法律事务咨询组成员围绕《停车场管理办法(送审稿)》制定踊跃发言。大家认为,《停车场管理办法(送审稿)》对机动车停车场备案、配建指标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调整等方面的内容做了补充、整合与删改,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节奏、民生关切的回应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正当其时。大家着重从注重立法的适时性和人民性、科学界定立法目的与上位法指引、兼顾可操作性与创新前瞻性、明晰政府部门职责、加强智慧停车、错时停车的细化规定、规范立法用语、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市政协周敏炜主席感谢部门单位对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民革无锡市委、农工党无锡市委负责人、政协委员、咨询组成员的积极响应。周敏炜主席指出,立法协商是无锡市政协自2014年以来持续开展的一项创新性工作,2019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政协办联合印发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将立法协商作为政协“八大协商”之一,该项工作荣获2019年全省政协工作最佳创新案例。希望各位委员和相关部门继续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为推进无锡依法治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周敏炜主席对开展好《无锡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送审稿)》的立法协商工作,提出五点指导性意见:一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注重系统思维,统筹研究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出行管理;二是准确定位立法目的,发展好公共交通,提倡公交、地铁出行;三是科学确定配建指标,加强对主路、辅路、主干道停车现状的调研,合理制定指标和划定车位;四是关注好医院等公共建筑的车位配置,停车规划要突出人文关怀,方便百姓就诊;五是停车管理要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对无人驾驶技术、智能化信息技术等要进行通盘考虑和超前谋划。(社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