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小新,市政协十三届委员、十四届常委,现任江苏金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南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参加工作近三十年来,邹小新守正法治初心,无论是担任基层法院法官,还是成为一名专业律师,始终让公平正义彰显在每一件诉讼案件中。

       大到上亿元标的的经济纠纷,小到收费数百元的民事诉讼,邹小新都兢兢业业、尽心尽职,秉持“工匠”精神代理好每一起案件。2010年,他承办的无锡春江花园物业管理纠纷案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江苏省十大民生案例。在代理宜兴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因投资不慎,遭遇宁夏石嘴山市杨某(严重失信被执行人)欺诈且不断重复的恶意诉讼案件中,邹小新直面司法不公,坚信法治不会缺席,毅然走进全国人大法工委申请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在他的坚持不懈努力下,案件实现“逆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当好一名办案“能手”的同时,邹小新结合实践积极参加法律理论研究,先后参与主编《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与实务分析》《商标资产运用及商标资产证券化》等著作。作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他十分重视人才梯队建设,一群以法律为毕生信仰的青年律师在他的栽培下迅速成长成才。因工作出色,邹小新连续8年荣获“无锡市优秀律师”称号。

       担任市政协委员后,邹小新发挥自身职业优势,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写好“委员作业”,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开展的“立足本职促发展 当好委员献良策”主题活动。他结对联系初创企业,现场为科技创新创业者讲解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规避市场陷阱;走进老旧社区,苦口婆心劝解老年居民远离非法集资、非法理财、保健品陷阱;走进校园当好学生导师,谆谆告诫广大青少年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学生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担任市政协派驻市公安局民主监督员小组成员后,他多次为依法高效开展审判工作献计献策,为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建言出力。

       做一名关注民生,有温度、有高度的律师委员,是邹小新的追求目标。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信访疑难复杂问题处理和各种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还赴青海省化隆县等贫困地区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协委员形象,为社会奉献爱心、传递正能量。近年来,邹小新还先后提出《关于进一步提升受案立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建议》《关于大力提升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建议》《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理念教育的建议》等10多件提案,受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和认真采纳。“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邹小新以高质量的履职被市政协先后评为2015、2016年度优秀市政协委员、2017年度优秀民主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