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振兴基础

  第三节  机遇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四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五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六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第七节  优化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

  第八节  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第四章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九节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节  培育乡村经济新动能

  第五章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第十一节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十二节    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开发

  第六章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第十三节   深入开展乡风文明建设

  第十四节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第七章     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第十五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十六节    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第十七节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第十八节    巩固农村基层政权

  第八章      保障和改善乡村民生

  第十九节    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第二十节    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

  第二十一节  稳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节  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九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二十三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二十四节  构建多元投入新机制

  第二十五节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第十章      保障规划实施

  第二十六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十七节  落实优先发展要求

  第二十八节  完善政策制度保障

  第二十九节  凝聚乡村振兴发展合力

  第三十节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第三十一节  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促进无锡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锡委发〔2018〕31号),编制《无锡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落实重点工程,部署行动计划,强化政策保障,引领乡村振兴在无锡全面有效的实施。

  规划实施期为2018—2022年,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在全面总结无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的大局中谋划农业农村发展,顺应大势、把握规律,科学谋划、系统设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注重特色、增创优势,开创无锡乡村振兴新局面,努力当好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第一节  重大意义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基础支撑在农村,突出短板在农村,发展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无锡补齐“三农”短板、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由之路,是增创无锡农村改革发展新优势、开创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之举,是确保无锡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之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无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无锡广大农民群众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有利于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无锡乡村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深入挖掘吴地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风尚,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新时代焕发出无锡乡风文明的新气象。

  第二节  振兴基础

  无锡是我国著名的鱼米之乡,自然条件优越,农耕文明悠久,区位优势突出。作为我国近代民族工商业和现代乡镇企业的发祥地,无锡较早开启了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镇村经济较为发达,城乡发展较为协调,成为无锡一大特色和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持续增进农村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强富美高”新农村建设,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城乡综合经济实力雄厚。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12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城市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07万元,位居全省前列;工商企业集聚度高、整体实力强,拥有境内外上市企业129家,上市公司总量位居全省第一,入围中国500强企业12家,占全省入围数1/4。

  二是现代农业建设走在前列。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供给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加快提升。2017年,无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得分在全国44个地市级以上示范区中排名第一,农业基本现代化综合水平在全省13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一。全市建成规模以上农业园区168家,其中省级以上6家,锡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成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超过90%,粮食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耕地质量显著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65.72%。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47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568亿元。生物农业年产值达到74亿元。

  三是农村各项改革纵深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成,市(县)区、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实现全覆盖,惠山区国家级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成效明显。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市2/3以上的村完成了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2/3以上的农民持有股权,全市7个镇(街道)组建了镇级社区股份合作联社,60多家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实现抱团发展。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在无银行网点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宜兴市获批全国农业产业融合试点县,全市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国家农村电商示范县1个。

  四是城乡一体发展水平较高。城乡“六个一体化”向更高水平迈进,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6%。全市电力、路桥、供水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大贯通,全市所有乡镇实现了车辆15分钟内驶上快速干道、30分钟内驶上高速公路的“1530”发展目标。养老、医疗、低保三大保障制度实现城乡接轨,城乡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均达98%以上。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镇建设深入推进,10个镇(涉农街道)成为国家和省级特色小(城)镇,涌现了华西、山泉、白塔、山联、桃园等一批示范村典型。

  五是农村环境品质持续改善。建成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1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个,7个镇、村获得江苏省人居环境范例奖,无锡成功跻身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市林木覆盖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7.28%和51.1%,均名列全省前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升到85%以上,稻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的目标。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全市累计补偿基本农田面积159.68万亩,补偿资金3.53亿元。

  六是富民强村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4万元,较1978年增长156倍,增速连续8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1.86∶1,成为苏南地区最优。鼓励农村人口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创新完善精准帮扶助困机制,有效减少农民低收入群体和特困人员数量。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医疗健康、教育文化、信息通讯等方面的消费支出快速增长,恩格尔系数降到29.5%,达到联合国划分的生活富裕阶段标准。全市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715万元,155个经济薄弱村已累计脱困转化122个。

  七是文明乡风得到传承弘扬。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市级以上文明村建设比例达到95%、文明镇建设比例达到99%,江阴和宜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无锡率先创成全国首个文明城市群。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乡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到2017年底,累计建成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32个。推动历史文化古镇古村保护,荡口古镇、长泾镇、周铁镇、礼社村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农家书屋建设加快,省五星级示范农家书屋22家,总数列全省第一。

  八是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开展江阴县级综合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新一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徐霞客镇“1+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领导班子。注重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村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工作更加重视,集中精力兴办一批好事实事,使广大农民增强了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断夯实,乡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17年,全市省级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96%、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9.6%。

  第三节  机遇挑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锡既面临难得机遇,又有各种挑战。从国际环境看,随着世界科技不断进步,生物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将带动全球农业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经济全球化进程因贸易保护主义而受到影响,国际农产品价格波动和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比较突出,提高国内农业竞争力、妥善应对国际市场风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紧迫。无锡应坚持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开放促进发展,着力激发经济的活力和动力、基层的活力和动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开创新局。从国内发展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乡村发展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居民消费结构快速优化,推动农业由增产型向提质型转变。同时,农资成本上升、农业劳动人口老龄化与国际农产品扩大进口,会对农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从长三角地区来看,随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人口向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集聚的进程仍将持续,区域融合发展质量日益提升,城市居民对农产品和乡村文化体验不断升级的需求,为无锡现代农业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为农民增收带来更多的渠道。无锡主动衔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等规划,积极接轨上海大都市圈建设的机遇加大。从无锡自身来看,乡村振兴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优势,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表现得最为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程度还不高,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有待深化;农村环境和生态压力仍然较大,乡村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城乡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仍存在地区差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还未实现均等配置;农村仍还存在一批相对贫困群体和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须进一步精准施策;农民思想观念、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乡村治理体系亟待创新突破,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2018—2022年,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头五年,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既要在无锡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四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布局安排,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注重解放思想、系统思维、问题导向,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塑特色、创优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积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努力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南特质、无锡特点的乡村振兴新路径,努力当好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完善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内涵和规律,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改革创新、率先发展。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统筹推进城乡配套改革,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发展的良性循环,率先闯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节约集约和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坚持规划先行,加强精准施策,注重分类推进,鼓励基层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打造乡村振兴特色品牌。

  ——坚持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强基固本之策,坚持以加强党建促乡村振兴,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切实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

  第五节  发展目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目标引领。根据中央、省确定的“时间表”和无锡当好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的总体定位,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努力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市和示范市(专栏1)。

  ——基本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布局。城乡布局结构全面完善,乡村分类发展导向明确,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基本达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田美水秀的要求。到2022年,全市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基本建立符合高质量导向的产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科技强农、品牌强农,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构筑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和以市场为导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产学研深度合作为支撑的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到202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农业现代化综合发展水平全省领先。

  ——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以点带面、全面覆盖,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农村居住质量、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江南水乡特质的自然、文脉与传统农居风格全面融合,构建形成既富现代气息又有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相融的现代乡村新风貌。到2022年,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镇覆盖率85%以上。

  ——基本形成民风淳正的文明风尚。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提升农村精神风貌,悠久厚重的吴文化、工商文化和乡镇企业文化焕发新的活力,农村居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意识较大跃升,构建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江南优秀传统文化、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貌。到2022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85%以上。

  ——基本建成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自治法治德治有效结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率先走出一条体现特色、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善治之路。到2022年,省级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98%以上。

  ——基本形成共同富裕的发展格局。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应得、病有良医、住有安居、老有颐养、弱有强扶,形成公共服务均衡配置、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新格局,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到2035年前,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发展深度融合,农业农村更具活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到2050年前,率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村经济发达、社会和谐成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和具有国际影响力新无锡的鲜明底色。

  表1  无锡市乡村振兴发展目标(2018—2022年)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17年

2020年

2022年

属性

基期值

目标值

目标值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53.1

42

42

约束性

2*

高标准农田占比

%

65.72

75

80

约束性

3*

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

%

22

65

85

约束性

4*

生态健康养殖比重

%

25

95

98

约束性

5*

百企建百园项目数

0

80

100

预期性

6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68

70 

72

预期性

7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15.72

18.34

20.04

预期性

8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

3.7

3.2

3.4

预期性

9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万人次

2002/1497.80

2738/1800

3373/2100 

预期性

10*

自然湿地保护率

%

51.1

61

63

约束性

11

村庄绿化覆盖率

%

27

29

30

约束性

12

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占比

%

98

100

100

约束性

1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

%

60

80

90

约束性

14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5

88

90

约束性

15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99.3

   99.9

99.99

约束性

16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52

100

100

约束性

17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

%

56.8

80

85以上

预期性

18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80

85

90

预期性

19

农村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比

%

10.1

10.3

10.5

预期性

20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

95

100

100

约束性

21*

美丽乡村示范村累计数

25

100

100

预期性

22

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

%

15.2

>35

>50

预期性

23

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

96

98

>98

预期性

24*

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行政村比例

%

60

100

100

预期性

 

25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29.5

29.2

28.9

预期性

2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2.84

3.5

4

预期性

27

城乡居民收入比

1.86:1

1.8:1

1.77:1

预期性

28*

经济薄弱村脱困数

122

155

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约束性

29

农村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度

%

93

98

99

预期性

 

  注:*是无锡增加的高质量发展和专项工作考核的相关指标。

专栏1: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行动计划

在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基础上,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先进典范,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示范借鉴。

研究制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标准。提高站位,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在更高层次上审视谋划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定位、示范任务及所要达到的指标性目标。

研究制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支持办法及申报办法。在项目安排、改革试点、政策配套上给予优先支持。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落实规划引领提升工程,重塑城乡融合新格局。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围绕城市发展定位,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功能引导和特色塑造,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区域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

  第六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在划定“三线三区”的基础上,统筹城乡发展空间,统筹城乡空间规划,统筹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实施村庄规划编制行动计划(专栏2)。

  一、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落实国家和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强化空间管制红线,合理划分生产空间、生活空间。重点保护好无锡市区“三源、一环、多廊”,江阴市“三源、四横、八纵”,以及宜兴市“一横、三纵、两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空间格局,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改良农田生态系统,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把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形成相衔接的三条红线管制机制,推动国土空间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相结合。

  二、完善城乡空间结构布局

  实施全市“一轴一环三带”“一体两翼两区”市域总体空间结构。以无锡主中心城市、江阴和宜兴副中心城市为核心,以重点中心镇、特色镇为支撑,以重点村庄为节点,通过对城镇建设空间的有效控制与结构性生态空间的保护,构建舒展紧凑的多中心网络化市域空间结构。优化村庄空间布局。以“特色镇+产业园区”、“特色镇+农业旅游休闲区+村庄团组”、“重点村庄+农业文化旅游景点”等模式,有序合并部分村庄,适度集聚人口、要素及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重点打造锡澄高效农业产业带、湖滨休闲农业产业带,宜南农业旅游功能区、惠澄特色果蔬功能区、宜北生态农业功能区等“两带三区”,形成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的现代农业空间布局体系。

  三、推进城乡统一规划

  按照全域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以新一轮无锡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结合江阴市和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深入开展镇域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等编制或修编工作。强化“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形成一张蓝图。提高村庄规划水平,科学编制村庄布局规划,明确保留保护村庄的规模和空间布局,明确拆除、转型和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注重村庄整体规划与风貌设计,结合各镇(涉农街道)人文自然特色,把诗情写入村庄,让画意浮现乡村。提升村级组织和村民参与规划编制的深度和广度,规划落实相应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提升等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镇域总体规划全覆盖,全面完成规划发展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专栏2:村庄规划编制行动计划

组织高水平专业规划机构和团队,对所有规划发展村庄开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以高质量的村庄规划引领各类村庄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到2022年,基本实现本市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特色保护村庄保护性开发规划方案全覆盖。

制定村庄规划编制计划,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明确乡村发展定位、布局、规模、路径,并同步开展村庄设计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确保规划顺利落地。

制定村庄规划导则和乡村建设导则,更好指导各市(县)区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运用乡村建设导则,加强风貌和建筑引导,统筹河道水系、道路林网、农田景观、农宅院落、公共设施。

提升村级组织和村民参与规划编制的深度和广度,规划落实相应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提升等行动计划。

 

    第七节  优化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

  充分发挥小城镇在乡村振兴中的辐射带动和服务支撑作用,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建立支持小城镇功能提升的多元投入机制,深化和扩大重点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高质量培育产城融合特色小镇,提升被撤并乡镇及镇区整体面貌,吸引更多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积极实践新时代“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模式。

  一、加强重点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发展

  优化城镇体系,加快改善重点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和优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周边一般小城镇及村庄提供综合服务和经济支撑。依托江阴周庄、华士,宜兴官林、和桥,锡山东港,惠山洛社等一批重点中心镇(涉农街道),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培育成为人口集聚、综合实力较强、功能配套齐全的小城市。依托江阴新桥,宜兴丁蜀、西渚,锡山东港、鹅湖,惠山阳山,滨湖胡埭,新吴鸿山等具有较好基础的镇(涉农街道),发挥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力争打造成为融产业集聚、生态旅游、古镇保护、服务乡村为一体的新市镇,提升特色小城镇建设水平。

  二、持续改善一般小城镇

  积极完善一般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大力度改善镇容镇貌,强化对周边乡村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功能服务。发挥好一般小城镇作为农民进镇集中居住的空间载体作用,规划建设好农民集中居住的新家园,完善相应生产生活生态服务功能。依托小城镇旧镇改造空间和农民集中居住后形成的建设用地资源,为一般小城镇注入经济发展和旧镇改造新动能。到2022年,实现一般小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全面达到省定标准。

  三、着力提升特色小镇功能

  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促进“产城人文”一体化集约化发展。依据各地自身资源禀赋、区位特点和产业基础,推动特色小镇集聚高端要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培育包括高端制造、物联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历史经典等特色优势产业类特色小镇功能区,彰显地域、文化、建筑等特征的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功能区。重点推进新桥时裳、灵山禅意、鸿山物联网、官林超导新材等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到2022年,培育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深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

  第八节  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以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为抓手,推动一批村庄成为全省全国的先进典范。实施自然村庄归并行动计划(专栏3)。

  一、加快提升重点村庄

  选择达到一定集聚规模和建设水平,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特色,并能为一定范围内的乡村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村庄,作为重点建设的中心村。每个行政村打造1—3个重点村庄。按照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重点村庄的村容村貌,规划好各类民居、公共设施、道路、河道、绿化、田园的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重点村庄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文体广场、文化活动室、便民服务、群众议事等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促进其他村庄的居住户向重点村庄集聚,建设江阴倪家头村、西滩,宜兴上头、龙山,锡山谈村、寨门,惠山万马村等一批“康居村庄”。到2022年,全市重点村达到三星级康居村庄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二、保护开发特色村庄

  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选择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特色村庄作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充分评估特色保护类村庄的文化和风貌价值,实施严格的保护和积极的修复,塑造历史建筑、历史文脉与空间形态的融合特色,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促进历史建筑的有效置换,有序发展展馆业。促进特色保护类村庄与美丽田园、生态湿地等融合发展和整体规划建设,更好实现保护类村庄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到2020年,建设好牌楼下村、盛家凹村、葛山、横山、古庄、礼社、徒门桥、前寺舍、储更上、陆家水渠等全市典型特色村庄。到2022年,各市(县)区选择一批特色保护类村庄完成保护性开发。

  三、全面整治一般村庄

  依据镇村布局规划,确定一般村庄。全面整治一般村庄的居住环境,深化私搭乱建清理和废旧坑(水)塘整理,保持村庄风貌的整洁有序。合理配套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完善村庄基本生活服务功能。加强一般村庄管理,有效保持基本功能,探索长效管理新途径。限制居民点原地扩建以及其他建设用地扩大。到2022年,所有的一般村庄实现环境整洁村的目标。

  四、有序撤并散乱村庄

  依据镇村布局规划,重点将位于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地等区域内的村庄,居民点规模小、分布散的村庄,划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优先撤并涉及生态安全以及生命健康安全的村庄,优先撤并15户以下的零散自然村。加强市级资金支持力度,调动基层和农民配合撤并的积极性。对近期不能完成撤并的村庄,进行基本的环境整治,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环境的需求。到2022年,基本完成上述两类自然村庄的撤并工作,实施好还耕、还林整治工程。

 

专栏3:自然村庄归并行动计划

对未纳入规划发展的自然村庄,实施归并计划。包括处于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地等区域内的村庄,以及居民点规模小、分布散的小规模自然村庄。

编制村庄分类归并方案。根据村庄规模、特色与区位,制订不同的村庄归并方案;探索村庄撤并的多种模式,包括整村撤制、整村平移、部分平移、部分退出等方式。对位于生态敏感区和水源保护区的自然村庄,主要实施农户进城镇集中居住工程,实行整体搬迁,整体建设农民搬迁新家园。对零散分布的自然村庄,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采取进城镇集中居住,或平移到其他规划发展村庄集中居住。

进一步完善农民集中居住的配套政策。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完善安置模式,落实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提高农民进城镇集中居住意愿。

 

  第四章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围绕产业兴旺目标,全面推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有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镇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构建符合无锡镇域经济和农业发展特点及趋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乡村产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第九节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农业提质增效工程,构筑农业发展新优势。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强农业支持保护,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绿色田园建设行动计划(专栏4)和地产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计划(专栏5)。

  一、加快农业设施与装备现代化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下达的任务。完善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以及节水灌溉项目,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完善田间配套工程,加强灌排设施保障,支持生态综合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适宜机械作业和信息化管理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推进农业设施提档升级。以绿色生产、节本增效为核心,着力推动设施农业设施装备转型,加快推广应用“两网一灌”与水肥一体等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基地)加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农业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粮库建设,提高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社会烘干能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生产改造,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加快建设美丽生态牧场。推进标准化鱼池建设,大力发展渔业工厂化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

  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实施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应用工程,促进全市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完成全市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工作,到2022年,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超过90%。

  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深化现代农业政产学研合作,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我市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经营主体与农业高校院所深入合作,以生物农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试验示范,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强农业遥感、物联网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基地)加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推进农业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到202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

  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加强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采取轮作换茬、冬耕晒垡等方式,推行小麦季节性轮作休耕。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采取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等综合措施,稳步提高耕地地力。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减量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以畜禽养殖适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重点,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循环农业发展模式,鼓励发展农牧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方式。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创建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

  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严格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监管,推进限养区、适养区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积极创建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推进沿太湖三公里水产养殖整治,试验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促进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开展农药包装物、不可降解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回收利用。到2022年,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化肥、农药施用总量较2015年均减少5%。

  三、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促进粮食产能稳定。围绕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统筹调整种植业生产结构,推进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布局调整,稳定粮食、蔬菜生产,鼓励引导适养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发展集约化、工厂化水产养殖。按照各地山水自然禀赋、主体功能布局和农业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发展优质稻米、精细蔬菜、精品园艺、特色渔业、生态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农产品向高端化优质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积极推进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到2022年全市建成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累计达到13个。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加强投入品追溯管理。加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提高基层监管队伍能力,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持续增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深入开展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22年,省级考核市(县)区全部建成国家、省级农产品示范县(市、区)。

  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品牌。推进农业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提升农业附加值和单位产出率。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工作。加强资源整合,注重品牌营销,整合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特色产品品牌,培育壮大知名农业企业品牌,精心打造一批“锡”字号优质农产品品牌。运用现代经营理念,改造提升传统品牌,精心打造全新品牌,重点培育太湖“三白”、太湖大闸蟹、长江“三鲜”、阳山水蜜桃、阳羡茶、“太湖翠竹”茶叶、宜兴百合、璜土葡萄、马山杨梅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精心举办无锡现代农业博览会、无锡优质农产品推介会等本地展销推介活动,积极参与国内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以无锡“优农联盟”为重要平台,规范品牌管理,引导市场消费。以“快递+优质农产品”项目为支撑,推动优质农产品走向全国、远销海外。大力开展优质农产品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活动。到2022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85%以上,培育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农业产品品牌18个,超亿元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4个。

  四、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挥优势,组建分工协作、要素融通、资源共享、利益联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家庭农场支持发展政策,鼓励建设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大力发展以经营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和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的品牌联社,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推广生产托管、合作农场、土地股份合作、联耕联种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农业龙头企业评价机制,通过资金、技术、品牌、信息等融合,探索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以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2年,发展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00家,建成规范化程度高、品牌影响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0家。到2022年,农业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累计达11家以上,上市力争实现“零突破”。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生产托管、土地股份合作、联耕联种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以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改造,增强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为农服务功能。到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比重达到65%以上。

  鼓励社会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持续深入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鼓励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资建设农业园区、兴办农业企业,运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促进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科学布局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的现代农业功能区,推进锡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江阴华西、宜兴兴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和过程监管,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专栏4:绿色田园建设行动计划

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引领,系统推进绿色田园建设工程。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监测资源,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结合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水平, 推动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项目、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高标准生态畜禽养殖场项目、高标准生态水产养殖场项目。

到2022年,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化肥、农药施用总量较2015年均减少5%。到2022年,我市省级考核县(市、区)全部建成国家、省级农产品示范县(市、区)。

 

  

专栏5:地产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计划

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塑造无锡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

做大做强一批知名农产品。打响太湖“三白”、太湖大闸蟹、长江“三鲜”、阳山水蜜桃、阳羡和“太湖翠竹”茶叶、宜兴百合、璜土葡萄、马山杨梅等品牌。制定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标准。围绕绿色食品认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

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各类名特优农产品品牌认定工作,积极举办和参与全国和江苏省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优化无锡优质农产品联盟运行管理。

 

  第十节  培育乡村经济新动能

  落实产业融合创新工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以制度、技术和经营模式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要素集聚、业态融合、科技集成的乡村产业,推进乡村特色发展、多元发展、创新发展,培育乡村经济新动能。实施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动计划(专栏6)、镇村产业园区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专栏7)。

  一、积极挖掘产业融合新功能

  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拓展升级趋势,针对亲子体验、康养健身等体验性娱乐性新需求,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农事体验、休闲观光、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推动乡村资源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增强地方特色产品时代感和竞争力,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从单纯销售产品向销售创意、销售文化、销售体验转变。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制定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发展重点镇、村级详细布局,完善乡村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

  二、大力发展产业融合新业态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充分发挥农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林业、渔业与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以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古朴村落为形,积极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度假农业、体验农业,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风貌特色化、功能现代化、服务标准化的特色主题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做大做强江阴华西都市农业、宜兴阳羡茶、锡山金色山联、惠山水蜜桃、滨湖瓜果、新吴鸿山湿地等为主题的休闲农业产业集群。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园区、企业建设,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宣传推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申办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农事节庆和开展品牌建设等活动。到2022年,培育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30个,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25条。

  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无锡产业基础和农业资源,发展主食加工、茶叶、果蔬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实现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促进现代农业政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的专业优势,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成果应用转化。支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特色农产品基地,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到2022年,建成2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加快互联网+农业发展。推进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在现代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应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升益农信息社建设水平,健全完善12316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信息化覆盖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培育特色农产品知名网店和单品电商平台。培育农业电商快递产业园。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到2022年,累计建成农业物联网应用点100个以上,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到65%以上,农业电商销售额达到22亿元。

  三、着力拓展产业融合新空间

  积极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集中加工区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促进产业融合、链条延伸、功能拓展。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通过乡村资源和城市业态的深度融合,引导部分城市集聚的产业和社会资本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资产资源,发展特色总部、文化创意以及其他乡村新生态。推进以“原生态、原风貌、原住民”为核心的“田园综合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区域探索“一个产业、一个庄园(农场、公园、庭院)、一个总部”的发展模式,为乡村空间注入新兴业态和新的生活消费群体,提升乡村发展活力。

  四、加快镇村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调整优化镇村产业园区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压缩、淘汰低端产业,实现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着力培育一批现代化产业园区。依托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的镇级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与无锡产业定位相一致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引领区。分类施策,提升镇村园区产业能级。对于亩均产出长期低下的镇村工业园区,实施减量化退出。对于具有转型提升空间的镇级工业园区,通过盘活闲置土地,积极嫁接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推动园区二次开发利用。对村级园区,实行退出机制,通过建设用地置换并入镇级工业园区,或退出工业项目,发展新型公共服务业和旅游休闲服务业。鼓励支持国家级、市级开发区与镇级工业园区之间通过品牌合作、管理合作、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实施联动发展。

 

专栏6: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行动计划

挖掘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多重价值,推动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综合开发,积极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度假农业、体验农业,发展特色主题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打造一批以现代农业为依托的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农房、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试点,用于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健养老等产业发展。依托省“百园千村万点”休闲农业精品行动,运用“旅游+”、“生态+”、“互联网+”等模式,大力推动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江阴华西都市农业、宜兴阳羡茶、锡山金色山联、惠山水蜜桃、滨湖瓜果、新吴鸿山湿地等为主题的休闲农业产业集群。到2022年,培育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30个,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25条。

 

  

专栏7:镇村产业园区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依托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的集聚优势,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完善镇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做优做强重点园区,做精做专特色园区,推进各类产业园区提档升级。

大力改善镇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推动园区与长三角地区、全市域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建设智慧园区、绿色园区。

稳步优化镇村产业园区布局。对于亩均产出长期低下的镇村工业园区,实施减量化退出;对于具有转型提升空间的镇级工业园区,通过盘活闲置土地,积极嫁接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推动园区二次开发利用。对村级产业园区实行退出机制,通过建设用地置换并入镇级工业园区;或退出工业项目,发展公共服务业和旅游休闲服务业。

 

  第五章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落实生态宜居建设工程,再绘江南水乡新画卷。以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示范村等示范建设为引领,加强各类建设活动的工作统筹、资源整合、政策集聚,因地制宜利用自然风貌、文化特色和生态环境,打造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美丽乡村。

  第十一节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有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房更新改造工程,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环境美、生态好、高品质的乡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计划(专栏8)。

  一、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以生活垃圾处理、村庄污水治理与村容村貌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提升机械化收运水平,积极试点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加快推进村庄污水治理,完善河长制,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生活污水能收尽收、集中处理,到2022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规划发展村全面配置公厕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有机结合的要求,深入推进绿化造林工作。到2022年,全面实现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

  二、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

  把农村住房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加快试点推进,完善政策配套。高水平编制完成村庄规划,依据村庄规划高质量推进农房更新改造,打造新时代“新江南人家”。坚持试点先行,扎实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庄农房更新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到2025年所有规划发展村农房建设改造全面启动并初具形态。制定农村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开展农村住宅风貌设计,引进优质建筑施工队伍参与农房更新改造。引导村民依据规划和设计规范实施旧房更新改造,提高房屋安全性、美观性、实用性。通过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零散农村居民点归并整合等方式优化农村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农村住房用地,促进适度居住集中。加快建立完善农房建造质量管理办法和宅基地有偿退出、转让以及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专栏8: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计划

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持续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2年,建设6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300个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示范村。积极实施六大工程:

 “路灯光明”工程:支持乡村路灯建设,到2022年,达到所有自然村主干道路灯全覆盖,总体路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厕所革命”工程:加大高标准卫生公厕配置力度,到2022年,实现有“农家乐”旅游功能的村庄和农村新建住房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每个行政村和相对独立分布、人口规模较多的自然村配套建设独立式、水冲式公共厕所。

“河道清水”工程:对黑臭河道进行清淤、护坡整治。到2022年,持续改善农村河道生态环境,使河道成为村庄环境的亮点,全面消除黑臭河道。

“污水达标”工程:到2020年,城区和集镇建成区污水主管网覆盖率达100%,到2022年,实现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并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全市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90%以上,其中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达到100%,宜兴市达到90%以上,江阴市达到80%以上。

“垃圾清运”工程:提升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水平,进一步落实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全市建成50个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村。

“村庄增绿”工程: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着力增加村庄绿量,推进绿色村庄建设示范,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建成一批林木覆盖率和绿化美化水平较高的村庄。到2022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6000亩,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7%,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

 

   第十二节  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开发

  严格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系统,加快实施各类生态修复项目。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有力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环境,有效开发生态产品。到2022年,实现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全覆盖,85%以上乡镇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一、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管控

  严格保护各类风景名胜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湿地公园、特殊物种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太湖重要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确保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28.69%。注重发挥生态资源在经济、生态、景观上的多重效益。保护好山、水、田、林、湖生态网络,围绕竹、茶、陶、泥、桃、花、果、林、鱼等做好经济、文化、生态三篇文章。围绕山体与森林保育,结合山地生态与乡村风貌,适度开发山地生态旅游与体育旅游等产品。围绕水源涵养与湿地修复保护,适度开展水系生态旅游。围绕农田保护,开发田园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带动乡村经济、文化、旅游、生态事业的全面发展。完善和优化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

  二、加强农村土地修复和综合整治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开展农村地区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和废弃、退化、毁损土地复垦,加大土地生态整治力度,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土地生态环境。加快农田土壤修复。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加快建立资源整合、权责明确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监测资源,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和耕地轮作休耕。实施化肥和农药减量化行动,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到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第六章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落实乡风文明提升工程,展现吴地文化新风采。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坚持传承创新并重,打造特色人文品牌。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体系,提振农民精神面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塑造乡村文化品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快建设文化价值高地、文化传播高地、文明风尚高地、文化服务高地、文化产业高地,扩大无锡作为江南文脉核心区域的影响力。

  第十三节 深入开展乡风文明建设

  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温润乡村风尚,推动乡村文明,实现以文化人,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形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精神力量。实施深化农村文明村镇创建行动计划(专栏9)。

  一、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农村文明风尚持续提升。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乡镇、进村庄、进农户,引导广大农民听党话、跟党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把传统道德所蕴含的耕读传家、诚实守信、孝义为上、勤俭持家等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形成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乡规民约。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道德典型推荐、选树、学习、宣传,通过善行义举榜、文化宣传栏等形式宣传身边美德故事,引领广大农民向上向善、见贤思齐。大力推进《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农村落地,强化刚性约束,解决突出问题。特别是抓好移风易俗,有效遏制农村局部存在的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赌博败家、轻视劳动等不良风气和陋习。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农民村民参与崇德乐善“一月一主题”、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营造热情友善、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以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涵育乡风文明。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切实把农村道德讲堂、文明乡风志愿岗、草根宣讲团、村史馆等“十个一”创建内容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标准,丰富创建形式,深化创建内涵,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典型,到2022年,全市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85%以上。开展农村文明家庭创建,围绕“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风优良、科学教子,移风易俗、绿色节俭”等标准,评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使之成为文明家风的引领者、带动者。广泛开展诚信典型建设活动,深化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在农村生产经营和农民日常生活中倡导以诚为本、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理念。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建设文明实践场所为重点,推动教育服务功能有效发挥。加快形成市(县)实践中心、镇(街道)实践所、村(社区)实践站三级文明实践体系,联动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站长,强化资源整合和功能融合,多渠道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把实践站打造成为理论宣讲平台、教育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健身体育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各项阵地的综合功能。深化文明实践,积极开展全覆盖、分众化、菜单式的文明实践活动,在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方针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和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等方面强化作用发挥,实现教育与实践的良性互动,让农民群众在活动参与中潜移默化、接受熏陶、提升素养,切实培育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

  二、保护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

  传承乡土文脉,保护和弘扬具有江南水乡特质的农耕文化。加大古镇、古村、古建筑、文化古迹保护力度,划定乡村建筑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全面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古迹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彰显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作用。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对陶艺、泥塑、锡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力度,让优秀传统农耕文明历久弥新,在新时代展现出新魅力。鼓励乡村以民俗、村史、非遗项目展示为依托,建设乡村博物馆(非遗馆)。实施红色遗产、名人故居维修保护和展示提升工程,组织开展省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划、保护和申报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加快推进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申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坚持非遗保护“见人见物见思想”,举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庙会、非遗展演等传统文化展示活动。

  

专栏9:农村文明村镇深化创建行动计划

积极吸取各地创建农村文明村镇的成功做法,加大创建工作规划和推进力度,促进无锡农村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到2022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85%以上。

精心设计和用好创建载体。选树“百个十星级文明户”、“千名草根乡贤”、“万名骨干志愿者”。以行政村为单位,总结一批乡规民约,设立一块公益宣传牌,建立一支学雷锋志愿者队伍,开展一轮文明家庭评选。总结强化考核引导,继续将文明村镇创建列入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和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范畴,扩大测评覆盖面,加大考核权重。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合工作,加快形成市(县)、区文明实践中心、镇(街道)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文明实践站三级体系,联动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第十四节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统筹城乡公共文化建设,加快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配置水平,广泛开展农民乐于参加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乡村文化节品牌提升行动计划(专栏10)。

  一、全面改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

  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按照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加快提高农村地区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和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标志性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2年,全市100%行政村(社区)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公益电影放映等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各具特色、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推动农家书屋建设和提升,到2022年实现全市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通借通还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全市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农村阅读资源稳步增长。

  二、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加快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 在各个乡镇分批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到2022年,全市乡镇(街道)文化馆图书馆分馆有效覆盖率达到100%、村(社区)图书馆服务点有效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提升计划,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星级评定工作,提升基层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到2022年,全市农村全面建成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文化惠民,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开展文化结对帮扶。鼓励各级文艺组织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三、塑造乡村文化活动品牌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村公共文化节品牌项目,繁荣和提升乡村文化品质和魅力。依托农耕文化资源、文化保护和非遗保护传承,支持有条件的镇村集中打造一镇(街道)一节、一村一活动。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生态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打造农耕文化节品牌,传扬江南文化,留住乡愁记忆,吸引市民和各地旅游者,促进旅游休闲业发展。

  

专栏10:乡村文化节品牌提升行动计划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村公共文化节品牌项目,繁荣和提升乡村文化品质和魅力。

打造乡村文化节品牌。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湿地公园、生态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依托文物保护和非遗保护传承,结合农耕文化资源和旅游休闲设施,集中打造若干有乡愁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农耕乡村文化节。

加大乡村文化节品牌的设计与推介。组织专业力量为文化节品牌提供国际视野的专业化设计,提高文化节内涵和品质。组织参加长三角地区的各类文化节庆联盟,投放公益性广告宣传。

 

  第七章 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落实乡村治理创新工程,打造和谐文明新家园。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十五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党建强基固本工程,锻造基层党建新堡垒。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实施党建强基固本行动计划(专栏11)。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到2020年,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35%,以后逐步扩大比例。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坚决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推动村党组织“雁阵计划”提质升级。推动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积分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责任清单。到2022年累计培育300个3A级以上“雁阵计划”党组织。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实施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工程,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政治素质强、担当作为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作风纪律强的“五强”型党组织书记队伍,到2020年全市“五强”型村书记比例达到80%,到2022年达到90%。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基层党组织带队人力度。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机制。通过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县乡统筹招聘等渠道,每个村按照1:2比例储备一定数量的村级后备干部。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

  三、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推广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支部建在产业链上”等做法,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工程,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基层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集中轮训、专题培训,办好村党组织带头人乡村振兴大学堂,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专栏11:农村党建强基固本行动计划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推动村党组织“雁阵计划”提质升级。推动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积分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责任清单。

实施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五强”型党组织书记队伍。全面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

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工程,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十六节  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健全基层民主协商制度。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工作,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推动村务事项从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转变,积极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拓展村民自治渠道。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或楼栋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并逐步推广,实现村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建立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的农村社区协调议事机制,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通过分担筹资筹劳等方式,引导非户籍居民广泛参与。

  积极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培育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推动基层政府将农村社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支持农村社会组织承接相关服务项目。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开展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等活动,推进村级医疗互助,更好解决因病致困问题。

  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农民法治素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土地征收、承包地流转、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减少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基层执法水平。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推进依法治村(社区)进程。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各地制订契合法治精神和现代治理理念、尊重文化传承和适合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探索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实施方式,构建教化与引导、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四、加强平安乡村建设

  按照“一张网”“五统一”“全要素”的要求,加强市(县)区镇村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与同级综治中心一体运行,精细化开展农村社区纠纷调解、治安防范、环境维护等工作。以“雪亮工程”为抓手,完善农村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和农村警务室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村社区全面实现“全程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教恶势力,加大农村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民转刑”命案、恶性刑事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全市农村地区公众安全感达95%以上。

  第十七节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落实集体经济壮大工程,彰显转型发展新特色。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特色化、错位式发展,加快推动发展模式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发展方式由分散型向联合型转变,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壮大行动计划(专栏12)。

  一、多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引导村级优化投资结构,加强集体经营性资产投入,积累壮大村级增收资本,增加稳定收益。盘活各类低效利用或闲置的办公用房、厂房、仓库、场地等各类资源,变资源为资产。支持村集体兴办合作农场,支持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入股方式发展农贸市场、科技创业园、城镇综合体等新业态、新载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集体经济联合发展平台,推动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不断提高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水平。到2022年村均集体收入达到850万元。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实现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应进必进”,探索拓展网上竞价、金融服务等功能,促进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溢价增值。对已撤村建居、集体土地全部征收、旧村改造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已与城市完全接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集体经济组织退出机制。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

  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制度,建立重大项目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村级经济经营管理机制,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完善内部监管,积极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完善“两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因地制宜推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师事务所代理”等模式。全面推行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整合各市(县)区信息系统,加快形成全市“一张网”,逐步拓展“三资”监管平台功能,将所有扶贫帮困资金和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系统监管。强化审计、执纪监督。

  推进村(社区)“政经分离”。实施村(居)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离,理顺职责关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实现专业化,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加大财政对村级公共服务的覆盖力度,减轻村级负担。

  

专栏12:农村集体经济壮大行动计划

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差别化、错位式发展,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积极有力的物质支撑。

加强农村财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推广宜兴村办合作农场经验,引导村级通过农业高效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实现稳定增收。鼓励支持村集体参与农贸市场、科技创业园、城镇综合体等新业态新载体建设,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探索实行公司化、集团化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阳光化水平。到2022年村均集体收入达到850万元。

 

  第十八节  巩固农村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乡镇机构和职能,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农村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农村社区居民为主体,农村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结构,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得到贯彻实施。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根据各地实际,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构、配备人力资源,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市和市(县)区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

  二、创新基层管理治理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赋予乡镇政府更多自主权。推进实施徐霞客镇、丁蜀镇、官林镇、东港镇、阳山镇新一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广徐霞客镇“1+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整合优化公共服务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互联网+执法”,创新乡村网格化治理机制和综合执法方式,按照“一张网、五统一”要求,尽快形成全面覆盖的乡村服务管理网络体系。

  三、夯实基层基础

  理顺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土地全部被征用或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空壳村”撤并工作,合理设置并完善村(社区)管理单元,加快“人户分离”的归户工作,为基层治理工作打好基础。

  第八章  保障和改善乡村民生

  落实农民增收致富工程,提升民生幸福新水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力量、集中资源落实富民硬任务,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养老等民生事业发展,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扎实兴办农村民生实事,让农民群众生活得更加顺心、更加舒心、更加安心。

  第十九节  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乡交通、水利、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互联互通。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行动计划(专栏13)。

  一、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加快农村公路、供电、供水、供气、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建设标准、承载规模、通达程度。继续推进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将农村公路建设与提档升级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条件、通畅水平、沿线环境,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创建6个省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到2022年,累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新建改建桥梁100座。

  加快实施农村河道整治轮浚。按照《无锡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统筹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打好河道整治三大战役,有力促进河湖水质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持续修复、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持续融合。加快农村河道的生态修复与整治,突出治理入湖水质不达标河道,建立河道治理和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河长工作新模式,实行河道所在区域行政领导负责制、河道星级评定制度,将治太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治太项目资金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4G5G通信网络、无线局域网络等建设,推进互联网提速降费,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农村的广泛应用。到2022年,农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4G网络覆盖率达到99.8%。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在农村地区建设部署,提升移动宽带速率。推进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和光纤化改造,建成城乡一体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网。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推进农村基层政务信息化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网点进村等信息服务。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实施网络安全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网络运行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

  

专栏13: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行动计划

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重点开展公路建设项目、饮水安全项目、电网改造项目、信息通讯项目。

公路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条件、通畅水平、沿线环境,新建改建农村道路200公里、桥梁100座。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创建6个省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管养和运输体系,巩固提升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成果,并着力构建农村公路管护长效机制。

电网改造项目: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行动,提高城乡电力保障均等化水平。

信息通讯项目:推进“光网乡村”“无线乡村”工程建设,到2022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4G网络覆盖率达到99.8%,并逐步开展移动物联网建设应用和5G建设部署,建成城乡一体的广播电视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基层信息员培训,提高基层农业信息服务能力。健全新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聚各类信息服务资源,全面推进信息产品和服务进村入户,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第二十节  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

  构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打造均衡覆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体系。按照公共服务投入重点向农村覆盖、向薄弱地区倾斜的要求,积极发展农村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养老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水平,加快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让农民群众平等享受发展红利。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行动计划(专栏14)。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健康普惠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升发展。到2022年,全市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

  推进农村基础教育。实施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幼儿园200所,全面清理农村无证幼儿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乡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生均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只增不减。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普遍建立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制度,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向乡村学校倾斜。

  扩大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县域农村职业学校建设,评估认定一批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发挥农村社区教育培训功能,提升教育服务“三农”示范基地建设水平。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行动。建立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拓展渠道优先补足配齐乡村教师。促进城区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积极完善乡村教师激励制度,加大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二、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深入推进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创建省健康村镇活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2年65%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大力发展乡村卫生事业。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卫生机构,加快乡村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在县域内分片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健全“15分钟健康服务圈”。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医护学生免费培养政策,适当简化招聘程序,加大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力度,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岗位吸引力,扩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全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建立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新型服务模式,加强农村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危害。

  实施“10分钟体育健身圈”提档升级。推动多功能运动场、小型便利的体育公园等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乡村体育社团组织建设,为农民更好地提供运动健身指导。鼓励农民参与各类体育活动,通过全民健身活动提升农民身体素质,推动健康乡村建设。

  三、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养老互助中心等为老服务阵地建设,到2022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部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2年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到50%以上。落实特困供养、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关爱服务等制度,强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措施。探索农村医疗养老融合发展新模式,建立符合无锡市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提升无锡乡村养老水平。

  

专栏14: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把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作为提升农民美好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全市统筹,三级配套,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教育项目:推动农村居民学校建设全覆盖,省级标准化居民学校建设覆盖率达到70%。实施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幼儿园200所。5年内定向培育1万名乡村教师。

卫生项目:2018年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达到51%,新建省级示范村卫生室12家。全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县域内分片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健全“15分钟健康服务圈”。到 2022 年,每所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的新乡医。

文体项目:推进村级多功能活动中心“农民会所”建设,为农民举办文艺演出、体育健身、民俗集庆等活动提供场所和平台。乡镇建成20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1000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2000平方米健身小公园,行政村基本建成100平方米体育活动室和10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建设1000-2000平方米健身小公园,覆盖率达到100%。

养老服务项目: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养老互助中心等为老服务阵地建设,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到50%以上。

 

  第二十一节  稳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

  有序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稳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待遇差距,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基本保障全面覆盖、补充保障协调发展、兜底保障无缝衔接”的要求,积极稳步提升农村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一、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报销水平,努力降低农民个人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比例。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衔接机制,减轻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负担。统筹城乡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20年实现城乡低保大市一体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强化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加快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把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人口的基本生活兜起来,强化保障性扶贫,积极化解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致贫返贫的“支出型”贫困。到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医保和养老保险的标准统一,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稳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待遇差距

  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衔接,稳步统一门诊待遇项目、住院医疗费用待遇标准,加快统一筹资标准,推进信息系统、办事流程、定点管理等融合。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0%。加大农村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病有所医、残有所助、老有所养、生活有兜底。严格落实对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的补助政策,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地方拓展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大力推进脱贫帮困,开展阳光扶贫,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与内生脱困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稳固脱困。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待遇的差距,最终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待遇一体化。

  三、稳步推进村级医疗互助制度

  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江阴村级医疗互助制度”,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以满足群众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迫切期望为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路径,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手段,大力倡导守望相助传统美德,不断创新基层群众帮扶模式,全面推行村级医疗互助制度,精准有效缓解全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村级医疗互助以“政府引导、镇村主办、社会共建、村民共享、平台服务”为思路,发动群众和全社会广泛参与。到2019年,村级医疗互助制度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实现全市村级医疗互助制度全覆盖。

  第二十二节  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把促进农民生活富裕作为中心任务,更大力度做好富民增收、扶贫帮困工作,让全体农民群众的生活每年都有新改善、一年更比一年好。积极推动农民就业创业、农民增收取得新成效,加快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深入实施农民增收计划,通过强化就业政策支撑,拓展就业空间、促进高质量就业。进一步鼓励农民开展经营性活动,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发挥集体经济的增收作用,加快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实施农民增收致富行动计划(专栏15)。

  一、促进农民高质量就业

  注重农民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富民增收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免费培训,探索建设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创业孵化基地,提高农民的就业积极性和创业成功率,有效增加他们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破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技能劳动者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农民工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学历和能力双提升行动,提升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水平。

  二、激发农民创业致富活力

  引导农民在文化、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领域创业,把更多的农民培育成为创业致富能手。鼓励热爱农村的高学历高素质年轻人在农村创新创业,推动乡贤回归农村创新创业。加大对农民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创业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覆盖范围。健全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民共担共赢合作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农民创业的金融支持。深入开展创业型乡镇和行政村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集创业孵化、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于一体的新型农民创业载体。适当放宽乡村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吸引更多农民入园创业。把提高财产性收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积极引导农民以土地、资产、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参与和投入,有效增加租金、股息、红利等方面的收益。

  三、打好经济薄弱村脱贫攻坚战

  加大经济薄弱村帮扶力度。注重强化分类指导,积极增加财政投入,扎实推进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对有发展资源的村,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物业经济、培育生态产业、推动联合开发等各种有效方式,着力增强薄弱村自我发展能力。对发展空间受限的村,强化财政托底,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鼓励薄弱村充分利用好山水、人文等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创办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产业和服务业,形成面貌改善和脱困致富同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经济薄弱村稳定性收入全部达到200万元以上。到2022年,薄弱村精准帮扶精准脱困转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实施农村困难群体精准帮扶

  加大农村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力度。大力推进脱贫帮困,开展阳光扶贫,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与内生脱困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稳固脱困。强化帮扶对象、帮扶项目、帮扶责任“三落实”,推进产业引领、就业援助、教育助力、医疗救助、金融助推、基础支撑、企业帮衬等脱贫致富专项行动。加快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把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人口的基本生活兜起来,强化保障性扶贫,兑现好“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的庄严承诺。到2020年前,继续加大对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相对贫困农民的帮扶力度,实现全面脱困。

  

专栏15:农民长效增收行动计划

促进农民长效增收,让农民充分享受乡村振兴的成果。通过促进农民高质量就业,保障农民经营性活动,发挥集体经济的增收作用,加快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快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全面推行多类型职业技能培育。采取“企业订单、农民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补贴”培训服务模式,实现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实施万名农民就业培训,鼓励农民多种形式就业、高质量就业,扶持农产品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发挥好集体经济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农村改革。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农房、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试点,用于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年度收益分配,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综合帮扶。加大帮扶力度,提高统筹层级,建设一批收益稳定长效的帮扶“造血”项目,显著提高低收入农户生活质量和水平。

加强农民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对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标准为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给予创业社保补贴;对租房营业的,3年内每年据实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创业租金补贴等。

 

  第九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落实农村改革创新工程,激发体制机制新活力。继续发扬无锡农村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勇于先行先试,敢于攻坚克难,善于制度创新,着力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第二十三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积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保障乡村振兴土地需要。

  一、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依法稳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存量用地盘活利用等方式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

  二、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

  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根据规划确定的用地结构和布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中安排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鼓励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使用功能。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农村土地整理,节约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现代农业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民生基础设施和农民住房用地。

  三、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完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形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为盘活利用空闲的农房及宅基地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前提下,支持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再利用。鼓励农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乡村休闲、旅游、民宿民俗、创意办公等产业。鼓励和支持各村(镇)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和支持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兴办相关企业,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第二十四节  构建多元投入新机制

  加快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一、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农业农村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项目的财政优先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政府对农业绿色生产、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的资金管理模式。积极向中央和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支持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市(县)区合理安排债券资金用于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用于农村供电、电信、广电网络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管理规定,让农民群众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强化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等有效形式,5年通过财政资金5亿元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总额达到50亿元左右,引导社会资本、先进技术、高端人才、现代管理等各类先进资源要素流向农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绿色发展。

  二、切实形成金融支农新格局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发挥银行机构在乡村振兴中的融资主体作用。支持大型银行机构设立专营部门,扩大信贷额度,定向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支持本地中小型银行机构优化网点渠道建设,下沉服务重心,积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提供小额金融服务。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各级政府建立合作推进机制,增强在农村基础设施、特色村镇和田园综合体等重点项目上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乡村振兴,鼓励政府资本、社会资本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涉农企业提高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能力。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和业务拓展,积极发挥市、市(县)区两级信用担保公司作用,围绕乡村产业振兴的重点领域和项目,扩大信用担保规模,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担保服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以“数据库+网络”为核心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信用体系覆盖面和应用成效。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涉农保险保障体系,优化农村保险经营模式和操作流程,深化“银保合作”,鼓励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等保险增信服务,引导信贷资源投放乡村。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专项金融债,拓宽支农资金融资渠道。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探索建立多层次抵押物流转处置机制,完善财政与金融支农协作模式。引导持牌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促进金融科技与农村金融规范发展。支持农村经济主体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纽带开展农业供应链融资。

  完善金融服务激励政策。运用奖励、贴息、补偿等多种手段,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完善涉农贴息贷款政策,降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构建乡村振兴金融项目的绩效考核监管体系和监督问责机制,跟踪掌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推动形成项目监管与资金安排相衔接的激励制约机制。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建立项目运营补偿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注入资本、载体、市场和人才。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

  第二十五节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把农村人才建设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发挥“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引才育才作用,研究制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育才、留才、引才政策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专栏16)。

  一、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培训组织形式,探索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培训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到2022年,全市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60%。

  二、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农业生产服务、农技推广应用、乡村手工业等重点领域和乡村财会管理等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力度。鼓励海归人才投身无锡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强与相关高校的合作,通过委托定向方式培养各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提高农村专业人才的供给保障能力。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和文化特色,5年培育认定农村实用人才10万名,扶持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充分发挥其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

  三、建立优秀人才服务农村的政策与机制

  围绕乡村振兴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向农村流动。建立符合农村地区特点和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和机制,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文化、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领域高级职称比例。提高农村地区公共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及退休待遇,建立健全基层岗位津补贴制度。对深入农村从事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健全完善税费减免、融资贴息、设施补助、创业资助、个人奖励等扶持政策。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专栏16: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

把农村人才建设纳入“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研究制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育才、留才、引才政策机制。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到2022年每年培训5000名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相关高校的合作,通过委托定向方式培养各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提高农村专业人才的供给保障能力。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和文化特色,5年培育认定农村实用人才10万名。

建立鼓励优秀人才向农村流动的政策与机制。围绕乡村振兴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向农村流动。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第十章  保障规划实施

  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制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生动局面。

  第二十六节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调整成立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市(县)区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建立各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情况的制度。建立市(县)区、镇(涉农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各市(县)区、市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部门要强化工作合力,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主动对接、积极作为。

  第二十七节  落实优先发展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贯彻中央“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的精神,切实加大干部配置、资源配置、财政金融向“三农”倾斜的力度,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将能力强、作风实和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优先选派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尤其要选优配强乡镇、行政村党组织书记,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落地见效,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带领群众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进程之中。

  第二十八节  完善政策制度保障

  根据中央和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本规划提出的重大举措、重点行动和重要改革任务,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及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项目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扶持等扶持政策。以思想大解放为先导,积极推进“三农”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国家和省级“三农”试点在锡开展,重点在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投入机制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强化法治保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节  凝聚乡村振兴发展合力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各方面关心支持乡村振兴。注重典型带动,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和生动实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等群体,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组织“江南智库”等机构加强对“三农”问题深度研究,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工作,凝聚推进合力,造浓发展氛围。

  第三十节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将规划目标分解并纳入到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体系中,把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点行动计划、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改革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工作中,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各地可因地制宜建立更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乡村振兴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发布各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的开发应用,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探索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节  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统筹谋划,典型引领,系统推进,避免超越发展阶段、违背发展规律,力戒急躁冒进、搞齐步走。近期,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弱项和乡村建设短板。中长期,重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增强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力争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31日印发